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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「網路成癮症」是指過度使用網際網路,而無法正常生活的人。在臺灣網路族群中,這些患者多半以年輕夜貓族學生為主,而且就比例上,男生比女生多。



依據美國一份統計資料顯示,如果一個人一個月上網時間超過144小時(平均1天約3~4小時),即可以被歸類為「不正常的行為」。反觀臺灣雖然沒有具公信力的統計資料,但根據保守估計,出現這些不正常行為的人應不在少數。



此外,某些研究調查報告還發現,每五個網路成癮者,就有一個是所謂的「網路『性』上癮」。由於網路上特有的匿名特性,使網友皆可藏身在虛擬世界中,化身為公主或王子,玩起不必負責任的網路性愛(cyber sex)遊戲,這些刺激挑逗的網路語言、毫無界限的圖片,乃至於現在流行的「視訊交友」,更是使青少年網友沈溺其中的主因。而在聊天室、成人網站中,更充斥著「學生援交族」網路的便利性,促使拜金主義的青年學子更容易進行不正當交易,以滿足好奇心與虛榮心。



  一般而言,所謂的「網路成癮症」又可以分為「網路性成癮」、「網路人際關係成癮」、「網路強迫症」、「電腦成癮症」、「資訊缺乏恐慌症」五種。美國匹茲堡大學心理學家,設定了八項檢測標準,來檢測是否具有網路成癮症。



一、全神貫注於網際網路或線上活動,在下線後仍繼續想著上網的情形。



二、覺得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在線上才能獲得滿足。



三、多次努力想控制或停止使用網路,但總是失敗。



四、企圖減少或停止使用網路時,會覺得沮喪、心情低落、易發脾氣。



五、花費在上網的時間比預期的要長久。



六、為了上網,寧願冒重要的人際關係、工作或教育機會損失的危險。



七、曾向家人、朋友或他人說謊,以隱瞞自己涉入網路的程度。



八、上網是為了逃避問題或釋放一些感覺,諸如無助、罪惡、焦慮或沮喪。



只要受試者檢測後符合其中五項,初步便可被診斷患有「網路成癮症」,如果再加上每週上網時間超過40小時,就更加確定已經患有「網路成癮症」了。



  有些患者可能因為本身的人格特質較為退縮,導致必須在網路的虛擬世界中尋求各種慰藉,但也有可能是因為沈溺於網路,反而造成人際關係的退縮。較為值得重視的是,這些網友們大多合併有焦慮、失眠、強迫症和社交畏懼症等精神症狀。因此,如果在先前的自我評估中,已經出現相關症狀時,請務必嘗試改變生活作息,倘若已經合併相關的精神症狀,請務必尋求專業的醫護人員協助,以免日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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